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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有两处宅基地但是已经卖了一处,那处宅基地是我父亲的名字,人已经过世,可以注销吗?第二处是我母亲的名字,现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办理房本吗?
您好,针对您家有两处宅基地但已经卖了一处,并且涉及到您父亲过世的情况,我将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进行解答。首先,关于已经卖掉的那处宅基地,由于宅基地的买卖涉及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您家卖掉一处宅基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该处宅基地已经成功转让并完成了相关手续,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已经转移给了买方,您家不再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法规至于您提到的注销问题,如果宅基地已经成功转让,那么您家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登记。注销的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详细流程。其次,关于您母亲名下的第二处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因此,您母亲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规至于能否办理房本(即房屋所有权证),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规定。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
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是谁的名字?
老宅拆迁,宅基地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有6个子女,拆迁是按户口,每人50平米安置,6个子女当中有2个子女有户口,我是晚辈有100平米安置,现在没有户口的长辈要我的购房面积,而且不配合签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到镇政府的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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