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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钱财属于诈骗吗

周* 河南-漯河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3.30 07:04:58 484人阅读

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钱财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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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如果有人借助谈恋爱之名行骗取财务之实,那么这无疑构成了诈骗行为。
倘若受害者对此种状况有所察觉并感到权益受到了侵犯,他们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在情况满足诈骗罪的司法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将会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立案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履行刑事侦查职能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案、控告、检举以及自首等活动材料,均应依照其职责权限范围进行严密的审核与调查。
当公安机关核准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且这些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便须毫不犹豫地发起立案调查程序。
与此同时,若公安机关经核实认为既无犯罪事实存在,或即使有轻微的犯罪事实,但依法无需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时,他们亦不能擅自启动立案程序,而需向举报、控告人反馈详细的不立案理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4-03-30 07:09:50 回复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属于诈骗行为,你可以报警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属于诈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得出结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3000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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