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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厂里解除劳动合同的,能领取失业金吗?

ask****473 江苏-苏州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3.30 05:17:40 396人阅读

你好,我是厂里解除劳动合同的,能领取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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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这边需要大约多少赔偿呢

2024-04-01 10:16:4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要带上开除通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还有提交失业金缴纳情况表、照片,劳动局才能给你办理失业证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可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在当地社保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申领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扩展资料:
1、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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