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彩礼有明确规定吗
解析:
鉴于目前的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婚姻过程中的聘礼必须存在,因此,这可以被视为婚俗。
聘礼,是指在婚姻关系中,有一方(主要针对男性方面)和其亲属依据传统习俗向另一方(主要是女性方面)以及他们的亲属支付的款项或物品。
尽管从法理层面来看,我们并不鼓励这种行为,然而,它并未受到明确禁止。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2年1月4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有明确提到,将会对诸如过高彩礼等不良的社会风气进行重点打击与整治。
依照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对于彩礼如何处理的基本指导思想如下:
第一,如果双方尚未步入婚姻殿堂,那么原则上,男方应将所支付的聘礼予以退还;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以下几点:
(1)如果双方既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建立实际的共同居住生活关系,则应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返还,尤其是在某些特定案例中,男方有可能获得所有彩礼的偿还;(2)然而,对于那些同样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已开始共同生活的男女而言,如仅仅因缺乏结婚登记这单一理由便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显然有失公允。
在此类情形下,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来决定是否应当返还以及具体的返还金额大小。
也就是说,即使在支付聘礼之后,若男方和女方未能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仍有可能不必退回聘礼;第二,当男女双方选择走进婚姻殿堂,却又最终离异,作为原则性的规定,聘礼通常是不会再被要求退还。
但是,这里有两个特殊情况需要加以注意,其中之一便是倘若双方结婚后始终未能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之后,尽管他们曾完成婚约,聘礼仍需归还;另一种情况则是,如果在支付聘礼之后,导致男方在经济上出现严重困难,这个时候即便是在姻缘关系确立以后,在离婚之后,聘礼也应当归还给男方。
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建立实质性共同生活关系”的情况,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1)如果在男女双方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后确实不存在真实的共同生活情形,那么聘礼应当予以返还;(2)同样,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短时间内曾经共同生活过的男女,具体的返还金额应当视共同生活的时长、彩礼构成、彩礼数额、风俗习惯、双方经济情况等多种因素而定,根据实际情况来衡量返还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好,因为已经领取结婚证,就已经算是结婚了,我建议您加首页V信把情况和我说一下。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