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可能想赖账,或者是想恶意拖欠。给你提如下建议:
1、先检查一下,你送货的时候有没有对方收货的签收单据,如果没有,请尽快要求对方补签收货单据。
2、对于货物的价值27万,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也请尽快补充,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写一份拖欠货款的欠条,或者以其他形式取证。
3、在以上两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你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先帮你发一份律师函给对方,如果他们仍旧置之不理,就建议你尽快到法院起诉。拖欠款项不给的情况,你越早提起诉讼,越有利于你债权的实现。以上是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你提出客户欠款找不到人怎么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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