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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宅基地重建需不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

方* 黑龙江-佳木斯 宅基地咨询 2017.11.11 15:38:05 122人阅读

家里房子时间长了都漏雨了,也没有办法修补了,想重新翻盖,那么现在宅基地重建需不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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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申请的,只要不是私自乱选地址、建设超标、私自建设、没有使用权限、在翻盖时和邻居发生了冲突或者房屋权属关系不明确的都是允许的,只要合情合法,可以申请翻盖。只要走好正规流程,虽然繁琐但是毕竟利益有保障。

2017-11-11 15:4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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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重建即就是我们所说的翻建房子,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重建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重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2017-11-11 15:39:05 回复

【法律意见】
原址上重建不需要重新批地基,如因原址已不适合居住的原因需要另谋新地基或扩张的,需要先进行审批,同意后将原址拆掉再建,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怎么申请重建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的,当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建房屋发,如果在别处重建房屋的,原来的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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