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诉讼举证时限的及时性是指承担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被告必须在收到原告状副本后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你好,对于每一位咨询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建议尽量消除负面消极的心态,人生即使偶尔跌倒了,只要不因为一时的失意而一蹶不振,有时反而能有意外的收获,离婚是我们处理最擅长的案件,建议致电免费咨询。届时我们可以提供以往大量的成功代理真实判决书,实例说法。一个离婚诉讼必须直面解决的是5个问题,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补偿赔偿,当人面临离婚纠纷时,通常会陷入深深的痛苦与烦躁中,不仅要面对与配偶分道扬彪的残酷,还要面临分割共同财产的无奈。聘请谙知法律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处理自己的烦恼,无疑显得尤为重要。为彻底的解决所有涉及该纠纷的方方面面,故还是委托律师较为慎重、妥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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