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转让但是要符合条件的。
第
一,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大多数一户多宅都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有少部分一户多宅,其实是符合规定的,这些合法的一户多宅的,也不会被国家收回。如果转让人不想要那么多宅基地,是可以转让出去的,但是受让人必须是没有宅基地的,都否则就会破坏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如果你要转让的对象已经拥有了宅基地,就不允许再转让给他了。
第
二,仅限村集体内部成员进行转让。有些村子里的人,由于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所以在本村没有宅基地,虽然这个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但是也是不支持转让的。因为他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所以不能拥有本村的宅基地。
第
三,宅基地和房子要同时转让。很多农村人对自己的祖辈建的房子都有一定感情,房子积聚着几代人的回忆,所以在转让宅基地时,会舍不得转让房子,只给予受让人房子的使用权。其实这种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在转让宅基地时,必须连同宅基地上的房子一起转让。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我父亲原有一处宅基地,6年前在本村又购买宅基地一处,双方写的买卖契约并有证人签字还有手印,原房主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交予我父亲,但是没有过户。”这个只是你们民间的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该不动产还是归原房主所有,但你父亲有要求对方过户或者补偿的权力。
2、“我父亲是农村户口、据说农村宅基地是一家一户,所以说这份宅基地不能过户给我父亲是吗?”这个事情,每个地方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不一样。所以具体的参考你们当地的国土管理规定!
3、“而我的户口是城镇户口,据说城镇户口不能在农村买宅基地,所以也不能过户给我是么?”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自留地等只能由集体的成员享有。所以你户口已迁至城镇所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4、“到公证处公证,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否证明此处房产是我家房产,拆迁之后的补偿房能否改成我家的户名。”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公证之后是为了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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