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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怀孕的女职工一般要做什么

付**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劳动保障咨询 2022.09.24 09:26:07 460人阅读

对已经怀孕的女职工一般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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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已经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其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同时,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即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2、在产假方面,新规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2022-09-24 09:27:07 回复

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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