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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谁才是新房主

黄* 黑龙江-双鸭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2.09.20 12:55:12 460人阅读

一房二卖谁才是新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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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
3、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故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应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

2022-09-20 12:57:12 回复

二手房转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然后去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登记过户需要缴纳契税率为35的税。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贷款需要到评估公司评估);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须提供民政局的单身证明)。
《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需要,这是契税凭证。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20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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