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读小学审批 家长向学生就读小学提出申请,领取《跨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就读小学审核跨区学生的户口薄、房产证(以下简称两证)等有效证件,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跨出区教育局审批 家长携带《登记表》及两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小学所在(跨出)区教育局办理跨出审批盖章。 3、跨入区教育局审批 家长携带《登记表》及两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出审批盖章。 4、审批后两区教育局备案 审批完成后,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登记表》分别送到跨入、跨出区教育局,以便核实名单、交换档案并登记信息进行分配。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档案转接流程:
1、如果是从学校移出,通常学校会出具报到证,然后将档案寄发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代理组织,本人落实就业单位后,持报到证到人事部门报到,在拿经人事部门签章的报到证到人事代理组织解决档案移转。
2、从现有就业单位移出的,通常凭去职证明手续到人事代理组织解决档案移转,有现有单位委托转成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组织档案保管,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到人事代理组织(通常是凭调档函)解决档案移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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