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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什么问题是要注意的

叶* 云南-德宏 民间借贷咨询 2022.07.03 13:23:25 418人阅读

民间借贷有什么问题是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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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出借人需弄清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应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作充分了解,如果借款人缺乏还款能力就不应轻易借钱给他,以免借款难以追回,同时还要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
2、签订好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时,出借方千万别因碍于情面或是信任,和借款方只作口头上的借贷协议,这种做法面临的风险较大,如果事后出现纠纷,出借方将有理也所不清。为了降低风险,还是建议借贷双方签订一个正式的借款协议。
3、约定明确的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若超出这一限定,那么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借贷双方要约定好借款利息,以免借款人还款压力过大无力还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22-07-03 13:24:25 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资金借贷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认为,民间借贷出于资金安全考虑,应当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聘请律师介入民间借贷具体业务;
最近几年,民间借贷法律纠纷越来越多,律师介入民间借贷的法律业务的也越来越多。前些年,民间借贷一直由中介主导,而很多中介机构根本没有金融资质,没有资格承揽此类业务,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危及债权人利益,律师介入民间借贷提供法律服务,将会提供更为完善的借贷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障债权人的资金安全与合法利益,一旦发生纷争,有助于及时维权。
二、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实力;
债权人把款借出去,是为了生财取利,并不是为了跟债务人打官司,因此很有必要在借款之前考察一下向你借钱的人有没有还款的能力和实力,然后权衡利弊,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发生纠纷的几率。
三、了解债务人的借款用途;
很多债权人借款不问用途,很多民间借贷机构为了达成协议抽取佣金,也往往不去过问债务人借款用途,我认为这是不应该的,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和借贷利益,债权人有权利也有必要了解债务人的借款用途,盲目借贷的后果往往是走上法庭去被迫维权。
四、了解借款人的借款担保状况;
债务人借款有无提供担保,将直接影响债权的安全,无抵押借款利息虽高,但是风险系数也大,我并非完全排斥无抵押借款,但是我建议债权人应当谨慎处理。以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优先放款条件,担保以不动产担保为上策,动产质押或者动产抵押为下策,而且在设置抵押担保时,该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必须全部到场签字,一个都不能少。
五、了解借款人的借款额度
我指的借款人的借款额度,既包括债权人的债权额度,也包括借款人借款的总额度,如果借款人的借款额度远远大于债权人的债权额度,债权人应当对债务人的综合实力加以评估,尽量避免债务人因不能还款导致的不良后果。
六、了解借款利率的浮动程度;
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个借贷利率,抵押有抵押的利率,无抵押有无抵押的利率,债权人有权在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范围内确定放款的最高利率。
七、签好借款合同,做好违约条款。
八、上述七点做好之后,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放款,或者一手打条,一手放款,再谨慎的债权人也有马失前蹄把条遗失的可能,我建议资金还是通过银行转账,这种方式比较安全。


1.要采取担保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2.要重视诉讼时效
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并没有对诉讼时效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不法之徒正好钻了法律空子,采取赖账、拖欠、回避等方式,以逃避债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也就是说,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人的债权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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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将借条写成欠条,一旦涉讼,债务人就常常辩称已过诉讼时效。因为借条与欠条最大的区别是:欠条从出具欠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而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是从债权人确定还款期限,等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民间借贷中债务人应当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且应让债务人当面出具借条。如果债务人已经早已准备好借条,可能存在债务人让他人代写的情形,一旦诉讼时,债务人就否认债务关系,经笔迹鉴定,确非债务人笔迹,则债权人要败诉。另外,如果感觉债务人的书写跟平常的书写习惯不一致,则考虑让他在借条上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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