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入职于深圳一家公司,本人因社保一直在深圳缴纳不愿去,公司人事负责人说可以在深圳在交一年?
ask****459
广东-中山
社保纠纷咨询
2022.07.01 22: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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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8年入职于深圳一家公司,这家公司2021年在中山注册建厂,今年4月2日公司要我到中山上班和签协议,本人因社保一直在深圳缴纳不愿去,公司人事负责人说可以在深圳在交一年,于是我同意去中山,公司便和本人签订一份中山XX的聘任书(聘任书内容:2022年3月31日终止深圳公司劳动合同,2022年4月1日签订中山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转交中山社保),还签订一份第三方劳动转移协议,4月13日深圳公司停了我的社保同时挂靠在一家人力资公司(之前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告知以挂靠形式缴纳、4月14日来到中山XX,16日签订中山劳动合同,现在我得知挂靠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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