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济南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333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确定。
本次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伤残津贴平均增长171.5元,增幅为6.2%左右,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保障了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
你好,
一、伤残津贴
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抚恤金每月增加6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1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三、生活护理费
以济南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333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确定。
本次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伤残津贴平均增长171.5元,增幅为6.2%左右,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保障了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就是关于济南工伤待遇标准2018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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