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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从何时算起,是从法院传票下达之日起算还是从判决下达之日起?

咏* 黑龙江-大庆 其他咨询 2008.10.22 10:30:46 1177人阅读

各位律师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从何时算起,是从法院传票下达之日起算还是从判决下达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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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湘西 咨询解答:637条

你问的时效还是强制执行生效时间。QQ:731177751远程案件指导助你解决问题!

2008-10-22 10:33:51 回复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5250条

两个时间不一样

2008-10-23 11:49:26 回复
地区:广西-贵港 咨询解答:1370条

判决下达之日起

2008-10-22 10:32:55 回复

答:你好,不是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至于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中,房管部门是否要求办理公证,这是另一回事。但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作为一种介于行政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 由于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留置是在24小时监控下,从留置的 第一分钟到解除留置前的最后一分钟都处在监控之下。 根据法律规定,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从性质上来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剥夺了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应当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折抵刑期,现在由于体制改革,转为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留置也应当可以折抵刑期。故根据法律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批准。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二条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答:你好,不是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至于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中,房管部门是否要求办理公证,这是另一回事。但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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