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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有权继承所有财产吗

李** 安徽-亳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1.11.27 13:28:09 374人阅读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有权继承所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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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021-11-27 13:29:0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笑娃娃”说,公婆所要的房屋,本是夫妻俩共同打拼置办的房产,只是借给两老居住,丈夫突然去世,房产还是应该归其妻儿所有,公婆要这房屋的产权没有道理;网友“A”则说,公婆现住的房屋,虽是B夫妻俩置办的房产,但B因故突然去世,公婆索要儿子与媳妇共同置办的房屋也在情理之中,两位老人也有依法继承权。  【答案】考虑实际居住及公婆同意放弃汉南房产继承权的情况,王女士同意将浙江的房产过户给公婆,其共有份额和继承份额由公婆予以经济补偿。  ,房产纠纷大都发生在关系很好的亲友之间,往往感情和利益难以兼顾。所以,请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在注重亲情的基础上,本着协商的原则,在综合衡量的前提下,协议如何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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