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出差喝酒死亡哪种情况算工伤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不算工伤的。理由:工伤,即因工负伤。这里的“工”,就其本质而言,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执行职务的行为,既可能实施于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也可能实施于其他地点或时间;这里的“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急性伤害(身体损伤或死亡)。区分工伤与非工伤,要注意以下四个界限:
(一)时间界限。
(二)空间界限。(三)职务(业务)界限
(四)主观过错界限。即除了职工本人故意造成的伤害不应属于工伤以外,发生在职工本人有过失或无过错的主观心理状态下的伤害,只要符合其他工伤条件,都应属于工伤。决不能以职工本人对急性伤害发生有过失,作为将该伤害排斥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外的理由。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乏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的工伤情形。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综合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不构成工伤的情形,除了醉酒、吸毒、故意犯罪和当事人故意造成伤害外,不能因为受伤职工其主观上有过失,就否定其行为的工伤性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致人死亡,只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会被拘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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