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据了解,衡阳最低工资标准一向依据衡阳市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年度人均最低月生活费支出、赡养人口系数、平均工资水平、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等数据制定的。2009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珠晖区、蒸湘区、雁峰区、石鼓区、南岳区为580元月,“五县二市”即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为530元月。同时,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变。“五区”为6.5元小时,“五县二市”为6元小时。 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衡阳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已提交市政府研究,标准近期便可出台。出台后,市各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的酬劳,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以上情况,该公司违反了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到相关劳动部门去投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德阳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和第十四条规定: 一、申请廉租房条件: 1、属于德阳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50元)。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区非农业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它同住人员户口迁入须满2年以上。 3、拥有私房或承租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并且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二、申请廉租房程序: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房屋租赁合同》、《德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出租方的《房屋权属证书》;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其它相关证明。 4、民政部门颁发的《德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或认定的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城市居民家庭的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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