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
4)的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百毫升,不到80毫克百毫升,算是酒后驾驶;达到或超过80毫克百毫升,算是醉酒驾驶。
据了解,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血液的含量大约为体重的8%。也就是说,一个50公斤重的人,其血液含量约为4000ml,体重75公斤的人其血液含量约为6000ml。
这样来算的话,一个体重75公斤的人,喝下大于等于1200mg,小于4800mg的酒精便是酒驾,超过或者等于4800mg的酒精则是醉驾。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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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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