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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买方已经签订购房合同,自身原因不想买了,卖房已经把剩余贷款结清,我房子还可以不买吗?

ask****361 北京-东城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9.05 01:28:46 326人阅读

我是买方已经签订购房合同,自身原因不想买了,卖房已经把剩余贷款结清,我房子还可以不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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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2021-09-05 17:05:36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9917条

您好,违约金您这边是否同意负担?方便时可电话进一步沟通

2021-09-05 09:14:57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8495条

建议检查一下房屋和对方的介绍是不是一致,然后根据合同解约

2021-09-05 01:41:15 回复

您好,关于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剩余的可以提取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算第三套住房。
如果之前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那么根据当地政策一般是可以再次购房的,但是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是无法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无法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你的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你身份证号码前6位。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且两者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可以提取出来。
2. 提取的程序是: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公积金卡原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冻结住房公积金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提取即可。
3. 弊端就是,提取之后,你就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优惠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的多少多少折。至今,最优惠的一次是基准利率的7折。
4. 鉴于你目前的情况,如果你属于那种可以提取的范围,则不需要再回原单位开什么证明以及别的材料。因为你已经有辞职通知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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