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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过世,想问一下房屋的继承的相关问题

安徽-阜阳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7.09 10:29:03 16人阅读

我想问一下房屋的继承的问题,房产证现在是奶奶的名字,爷爷多年前已去世了;房产证已满10年,房屋面积98平,现在均价约4000/平。这么多年奶奶都是叔叔赡养,所以奶奶希望将房产过户给叔叔,叔叔有两个亲兄弟三个亲姐妹。如果现在就要将房产过户给叔叔,有哪几种方式,费用大概要多少?请讲详细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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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说,房屋的继承的成本最低,赠与次之,转让最高。
但如果你以后要转让这套房产,还是现在就通过转让的方式比较好。
  现实生活中,为解决这一问题人们一般会采用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低价买卖。其实,这三个方式各有利弊,下面我将为你逐一分析:
  
首先是继承,继承有二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将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去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如果是法定继承,则需提供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办理完毕后,携带相关材料再至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这个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律上属于遗赠),还需另外交纳1.5%的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则无需交纳此费用。虽然国家遗产税的征收草案已有多时,但迄今为止并没有正式的法条出台,因此目前遗产继承是不用交遗产税的。
  
其次是赠与,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后,携带该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至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公证完毕后,携带相关文件再至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赠与需交纳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印花税、登记费及契税。如果是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赠、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需要交纳的契税为房屋评估费的1.5%,如果是其他无偿赠与行为则需全额交纳房屋评估费3%的契税。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税务总局还明确规定到,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房屋后,如再次转让该房屋,将以财产转让收入减去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基数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虽然赠与发生时所交纳的税费不多,但房屋再次转让时,需要交纳的税费就会很多。因此,现实生活中父母房屋想过户给子女选择赠与的形式并不是太明智的选择。
  
最后是买卖,通过买卖,房屋买卖双方需缴纳的税费如下:营业税(五年外免交,五年内按房屋价格的5.5%交纳)、土地增值税(五年外免交,五年内接房屋价格的1%交纳)、个人所得税(五年外免交,五年内按房屋价格的1%或房屋现值-原值的20%交纳)、印花税、契税、登记费等。如果是五年外的房屋所需交纳的税费不会太多,如果是五年内的房屋光是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现实生活中如父母房屋急需过户至子女名下的,五年外的房屋选择买卖的方式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2017-07-09 10:30:03 回复

首先根据继承法,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需要过度一下,才能完成过户。若有公正过的遗嘱可以直接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过户到你父亲名下的程序:
1、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遗嘱因无法认定真实性,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法定继承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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