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学生在学校期间接受的受教育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受教育权包括许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听课的权利。只要一个学生没有扰乱课堂秩序,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那么,就有权听课,任何人无权剥夺该生的受教育权。
您好,不管是您想起诉他人,还是对方起诉您,您都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介入帮你处理。以免您的利益受损,因为不懂法而孤立无援!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隶属国内知名律所,可随时免费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