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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份社保不扣费

姜** 黑龙江-绥化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5.29 05:11:52 457人阅读

2017年7月份社保不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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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薪水准则5月26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稳增长措施,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薪水准则。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但下行压力增大。会议从事项推进、产销衔接、扩大消费、外贸增长、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微公司、生产要素保障、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研究了当前促进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系列措施。  会议决定,我省2014年月最低薪水准则由2013年的4档调整为3档,即每月1100元、1250元、1400元,平均上调幅度14.5%。非全日制用人小时最低薪水准则调整为每小时11.5元、13.2元、14.6元,平均上调幅度为15.1%。会议决定我省2014年公司薪水增长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1%,上线为18%,下线为4%。

2021-05-29 05:12:52 回复

员工8月份发放的是七月份的工资,那么在七月份单位给员工有缴纳社保个住房公积金,那么个人承担部分是需要在七月份工资扣除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员工8月份发放的是七月份的工资,那么在七月份单位给员工有缴纳社保个住房公积金,那么个人承担部分是需要在七月份工资扣除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解答如下, 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下面以南京市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旦粻测救爻嚼诧楔超盲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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