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债务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 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申请再审或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不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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