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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注册著名商标流程是怎样的呢?

王** 江苏-苏州 商标咨询 2017.05.24 06:52:38 218人阅读

我们有个产品想要注册著名商标,但是我不太懂,所以想咨询下异地注册著名商标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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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省著名商标要商标使用达三年以上才可以,这个三年是说商标从国家商标局授权之日算
(一)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7、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8、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
9、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10、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1
1、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1
2、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1
3、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
1
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认定证书复印件;
1
5、企业商标管理情况资料。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程序
商标注册人认为其注册商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当填写《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标明出处。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予以受理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申请书件基本齐备,但需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按指定内容补正。逾期不补正的,退回申请材料。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并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在三个月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2017-05-24 07:0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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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注册著名商标需要哪些条件流程及相关材料的问题,给您如下解答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
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国外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
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

2017-05-24 06:56:38 回复


1、驰名商标的认定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指一定的民事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某个特定商标的资格或能力,商标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效性的特点,其基本表现形态可以划分为三大类:未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权和驰名商标权。其中,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影响面广、权利高度确定以及能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等特点。我国唯一一部专门管理驰名商标的规章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8月14日颁布、1998年12 月3日修改的《驰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依据该规定,所谓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其认定与管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TRIPS协议,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一般有如下重要的通用衡量指标:
  
(1) 使用该商标之商品或服务潜在的消费者;
  
(2) 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渠道;
  
(3) 该商标使用的时间、程度及地域范围;
  
(4) 使用该商标之商品或服务在主张享受驰名商标保护的领土及其领域所占的市场份额。 在我国,关于何者为商标享有较高声誉及为公众所熟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也提供了一套认定指标,其中包括: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或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
  
(5) 商标在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 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或地区的注册情况;
  
(7)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此外,在已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商标法修改草案中,也明确提出法律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标准,并建议增加如下规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比较而言,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指标比《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更具体也更微观,门槛设定相对较高,表明我国在驰名商标的认定上已经具有国际水准。当然,该套指标体系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从操作角度上看,该体系仅设立评价指标,却未确立评价标准,按照某一指标,究竟达到何种程度方可具有驰名商标的属性等等,均无具体衡量办法,而缺少更为明确的量化内容,势必为驰名商标认定的随意性留下了不小的空间,这反映出目前认定驰名商标的行政行为其透明度仍较差。当然,该管理办法的最大特征并不在于对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而在于明确了一个刚性规定,也可以说是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前提,即未经国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该套评价指标体系认定的,不能视为驰名商标,更不能将其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因为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随之而来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将要远远大于普通商标。
  
2、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 关于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作出了可具操作性的严格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八、九、十条规定中。如第八条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大量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第九条则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第十条规定,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或能引起公众误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此外,第十二条又特别规定,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称商标为驰名商标的,系欺骗公众之行为,视情节予以处罚。 除此之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近又明确表示,除驰名商标所有人外,其他人不得登记与驰名商标相同与企业名称,即使企业名称是驰名商标认定之前登记的也同样属于侵权行为,驰名商标所有人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消。上述规定表明,即使从国际标准衡量,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及保护力度也是非常突出的,反映出中国在加入WTO进程中对于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然而,由于当前所处的特定历史时期,管理当局似乎更注重也更强调对国外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国外驰名商标在国内的屡被仿冒,已演变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国际问题。事实上,国外驰名商标依上述规定获得的保护可能与保护力度,不仅要大大高于国内普通商标,甚至也远高于国内驰名商标,管理当局心态的倾向性由此可见一斑。管理规定的异常严格不过是这种时代酿就的复杂心态的具体体现,并从另外一个角度产生出新的问题,其中最明显的莫过于,如此力度的保护客观上为某些国外知名企业的非驰名商标滥用驰名商标的保护效应提供了相当程度的制度便利,笔者将其称为对驰名商标保护效应的搭便车现象。
以上是粮食注册著名商标流程

您好,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6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公司会收取几百元的代理费。
注册商标的费用:商标分为45类,注册一个大类(可选10个小类)费用是600元左右,每个大类可选择10个小类(默认国家规定),每增加一个在一个小类,需增加60元左右;每增加一个大类(可添加10个小类),相当于新注册了一件商标,加收600元。以上是国家收费,找代理公司注册的话会收取300-500的代理费

您好,如果你想要咨询哪里注册著名商标,你需要到当地的工商管理局询问注册著名商标的条件及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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