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综上所述,提请抗诉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请求检察院抗诉,而提起抗诉一般是检察院依据自身职权进行抗诉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综上所述,提请抗诉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请求检察院抗诉,而提起抗诉一般是检察院依据自身职权进行抗诉
您好,针对您的抗诉申请书需提交几份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作出判决的,可以写抗诉申请书,然后连同抗诉的材料提交到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
第三百零一条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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