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3、第五十九条原则上,可以向人民申请撤销;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但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存在法定情形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能。仲裁与诉讼,二者选其一,一裁终局;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对于劳动仲裁而言,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条链接:《仲裁法》1、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您好,关于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仲裁法》第19条的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仲裁法》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解答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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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oogle=wi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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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oogle||[]).push({});: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作出之日就已经生效,就具有执行力。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据此,如果你对仲裁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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