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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女领导利用权利威胁,强迫新入职员工发生性关系

陈* 河北-张家口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2.22 21:01:57 405人阅读

如果男女领导利用权利威胁,强迫新入职员工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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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女的男的,不构成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女的不能单独成为罪的主体。如果造成被害人伤害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2021-02-22 21:02:57 回复

  在我国,女的男的,不构成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女的不能单独成为罪的主体。如果造成被害人伤害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而是包括了男性。同时规定,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从事该行为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加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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