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家大部分亲戚的协商,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且,所说的大部分亲戚,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继承权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法》第十条有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一般不分先后,平分财产。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因而,所谓的“家庭会议”与“大多数亲戚协商”是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
2、调解只是一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手段,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调解。相对于诉讼,其有成本低。解决纠纷便捷等特点。但是,它的约束力较低,除非是由法院主持并制作调解书的。 能够调解的机构很多,如人民法院、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等
你说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居)委会的下辖机构。这就是侵占遗产 侵占罪的相关规定。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这就是侵占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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