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人民
原告:(签名或盖章)
附:
一、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份;
三、其他材料份。
1、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
2、2001年出台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也就是说,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
4、这个的原则是,只对原审诉讼请求有关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而增加诉讼请求,可能会违背两审终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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