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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求解答,谢谢。

梁** 广东-阳江 著作权咨询 2017.01.20 10:17:14 183人阅读

我是一个网络写手,写过几本还不错的小说,结果最近发现有人剽袭我的作品,所想问一下大家,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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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网络作品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我们还可以采用行政救济、仲裁救济和司法救济三种途径对其损害予以补救:
(1)行政救济。根据著作权法和其实施条例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对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与著作权有关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我国海关同时保护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对进口货物和出口货物等同对待在对知识产权进口环节的保护的同时,还进行出口环节的保护。
(2)仲裁救济。我国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时效短,成本低,效率高,实行一裁终局原则。因此,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考虑,立法机关把仲裁制度规定为解决著作权合同纠纷救济的重要途径,是非常有必要的。
(3)司法救济。

一,行政诉讼救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申请行政复议。另一种是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被处罚人不愿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民事诉讼救济。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①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②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③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主要是由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刑事救济。侵犯著作权的刑事司法救济,是指侵犯著作权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依法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的救济手段。该罪的特点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制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以上内容就是对您想要了解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的解答,望采纳。

2017-01-20 10:1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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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侵权方提出警告
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
那么,著作权人提出什么样的警告,才算是“确有证据的警告”呢?上述司法解释第七条进一步规定:“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信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权行为人网络注册资料时,不能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请求。”
二、可以起诉网站侵犯网络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 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 的;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人一旦发现这些行为,就可以起诉侵权网站。
三、要求侵权方赔偿
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2017-01-20 10:2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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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回答你有关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的问题。可以知道技术是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关键,网络作品的权利保护源于技术,发展于技术,也受制于技术。数据技术所产生的利润空间和驱动力使得网络作品的非法复制与盗用有了经济学的合理性。充分发挥技术措施的保护功能,首要的是加快技术创新并予以发展性应用。用技术来控制网络作品的使用与传播成为数字领域中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发防火墙技术、信息加密技术、水印加载技术、CA认证技术等,有效地阻止、限制或禁止不正当接触或复制网络作品的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和网络文献信息安全。

2017-01-20 10:1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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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
一、
二、
三、
四、五项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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