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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企业承包方违约责任的认定,发包合同违约责任有

王** 广东-中山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2.06 15:42:25 427人阅读

发包企业承包方违约责任的认定,发包合同违约责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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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施工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如果出现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存在错误、发包人变更设计文件、发包人变更工程量、发包人未按约定及时提供建筑材料和设备、发包人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致使施工人无常作业等情况,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施工人可以停建、缓建,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索赔损失。为此《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隐蔽工程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需要重新开挖,除去覆盖物,必然造成返工浪费。因此施工人在隐蔽之前,首先应进行自检,然后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施工人才能进行隐蔽施工。在隐蔽前检查隐蔽工程,既是发包人的权利,也是发包人的义务。如果发包人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检查,施工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合同法》第278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施工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施工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建设后,取得发包人支付的竣工结算款,这是施工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为此《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0-12-06 15:4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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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林地承包合同违约能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当我们遇到对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时,应该如何?
一、收集现有证据。
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还有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双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关乎到能否和胜诉。
二、确定管辖。
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诉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三、根据案件难易等情况,判断是否要请律师。
对于复杂案件、标的额大的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案件,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
四、准备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主要分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
承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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