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写一份书面执行异议申请书,到直接交给案件承办法官。按照法律规定,承办法官一定会向庭长汇报,由庭长安排专人对查封裁定继续审查,如果确认查封错误,会裁定解除查封;如果认为查封是正确的,会裁定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对于如何向异地法院申请执行异议,申请解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对异议进行审查,十五日内做出裁定,异议成立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rr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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