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除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货物或者销售购进的农产品按照本办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和应税劳务仍按现行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计算扣除的和其他一般纳税人一样,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进项发票上的税额计算抵扣进项税。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除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货物或者销售购进的农产品按照本办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和应税劳务仍按现行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和其他一般纳税人一样,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进项发票上的税额计算抵扣进项税。
解答如下,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以上这些进项发票不可以抵扣,其余的都进项发票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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