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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母亲的房子被两儿子分别办理房屋不动产

ask****471 湖南-娄底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1.30 05:52:03 327人阅读

请问母亲的房子被两儿子分别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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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20-11-30 10:09:43 回复

死亡赔偿金当中先分出死者父母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给死者的父母,剩余部分由死者的父母、两个女儿、死者的丈夫五人分配,在各五分之一的基础上,死者的丈夫多分一点,死者的父母如无其他子女,也多分一点,两个女儿少分一点。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五人平分。丧葬费扣除实际花费的用于后事的仍有剩余的,由五人平分。大概是这样。各方可以协商。如有争议,可到,由判决具体分割比例。

房产继承的顺序分为两种。
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1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1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2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解答如下,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儿子死亡,房产是儿子的个人财产,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平均继承房产,在未分割前,房产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共有财产,母亲是有居住权的,但是母亲的居住权也不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居住权。需要注意的是,该居住权是因为继承权而产生的,属于暂时居住权,一旦房产分割完毕,将由最终取得房产的继承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即永久居住权。建议家庭纠纷协商解决,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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