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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务员不甚损坏客人物品。酒店经理不赔偿,怎么办?

ask****751 黑龙江-哈尔滨 醉驾咨询 2020.11.24 21:54:31 485人阅读

酒店服务员不甚损坏客人物品。酒店经理不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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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20-11-24 22:05:31 回复

服务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给客人造成的损失由酒店负责赔偿,酒店可以向服务员追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实践中一般结合以下几个标准判断员工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
1)行为是否有经营者的授权,是否是有雇佣关系的工作人员所为;  (
2)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
3)行为是否以经营者的名义或身份实施;  (
4)行为与职务是否有内在联系,如行为的内容是否是工作需要,是否符合雇主雇用的目的,行为是否具有为法人谋利的意思。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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