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的反驳问题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的反驳问题是什么?

王* 广东-东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29 04:37:23 2445人阅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的反驳问题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行政类律师 东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举证期限到了以后,对已经提交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交的证据申请弥补修正的,上述这些情况可以再次确定举证日期,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句的意思是,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并经人民准许。人民确定举证期限
第九十九条人民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

2020-10-29 04:39:23 回复

举证期限到了以后,对已经提交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交的证据申请弥补修正的,上述这些情况可以再次确定举证日期,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句的意思是,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并经人民准许。人民确定举证期限
第九十九条人民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

举证期限到了以后,对已经提交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交的证据申请弥补修正的,上述这些情况可以再次确定举证日期,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句的意思是,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并经人民准许。人民确定举证期限
第九十九条人民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

举证期限到了以后,对已经提交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交的证据申请弥补修正的,上述这些情况可以再次确定举证日期,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句的意思是,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并经人民准许。人民确定举证期限
第九十九条人民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