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医疗纠纷调解典型例子:
近日,桂林市荔浦县一名孕妇陈莉(化名)于11月20日上午在荔浦县某医院产检门诊行常规产前检查,院方检查后给孕妇陈莉输氧一小时,结束后告知其回家严密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就诊,无特殊情况下午进行复查。下午复查时医生告知陈莉:腹中胎儿无胎音、胎儿已死亡。陈莉夫妇认为,院方的疏忽造成其胎儿死亡。陈莉的丈夫在事发后情绪激动,几次到医院吵闹讨说法,要求院方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类费用总计10万元。经过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家属申请荔浦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最后,通过荔浦县医调委成员的多次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协议:荔浦县某医院一次性赔偿孕妇陈莉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2万元,免除陈莉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和第42天常规体检的费用,同时,承担500元婴儿停尸费。至此,一起因产检胎死宫内,医院赔偿4.2万元的医疗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荔浦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调解机制,它的设立无疑给医疗纠纷设置了一个“缓冲区”,医患双方有了另一种更优的选择。第三方调解把纠纷转移到院外,并能得到专业化、相对公正合理的解决,让双方心服口服,同时能让医疗纠纷及时处置率大幅增加,赔偿金额也更趋合理性。
荔浦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从2012年底组建试运行,2013年8月27日正式揭牌。截至今年11月底,共接待来访咨询135人次,成功化解医疗纠纷9起,受理调解医疗纠纷2起,成功调解2起。荔浦县医调委正式揭牌运行后,荔浦县的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置更加规范,受到了医疗纠纷当事人的欢迎,实现了医患双方及社会的和谐共赢。
医疗纠纷的解决是个很麻烦的事,对司法行政部门来说也是个很大的挑战。荔浦县医调委在筹备过程中,荔浦县医患纠纷调解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讨论,形成了一个共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做好医调工作的根本!而破解这个根本,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重视和监管,只有他们重视了、管好了、医疗纠纷减少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就做好大半了。
已年满60周岁。具体办法由省(区,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一)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也允许补缴。参保人死亡,不用缴费,长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支付终身、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应按年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七、400元,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长期缴费,应按年缴费三。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除政府补贴外,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六、200元;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300元,可以依法继承、市)人民政府规定。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四,多缴多得、集体补助。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500元5个档次、政府补贴构成、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朋友你好,是不是不能撤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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