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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第三次结婚能生育吗

卿** 河南-驻马店 其他咨询 2020.10.09 16:57:54 401人阅读

婚姻法规定第三次结婚能生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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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只有一方带来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
(三)项规定再婚后生育的孩子死亡的,可以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第十一条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
(三)项规定再婚后生育的孩子死亡的,可以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再婚后生育的孩子成活而再婚前生育的孩子死亡的,不能再生育孩子,但《条例》规定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除外。第十二条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生育妇女年龄超过二十九周岁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间隔时间可以缩短为3年。属于条例第十六条第
(二)项情况的,不规定间隔时间。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享受《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规定的优待:
(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只成活一个孩子,不再生育且未收养孩子的;
(二)未生育孩子,依法只收养一个孤儿的;
(三)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且未收养孩子的。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一)婚后未生育或者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且未收养孩子的;
(二)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并由对方抚养、离婚后不再结婚,也未收养孩子的;第十五条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只有一方带来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020-10-09 16:5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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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前婚姻中已经生育过两个孩子,本身属于他的生育权已经使用,他再婚后是没有再生合法孩子的权利的,而女方虽然是再婚人仕,但因她在前婚姻中并未生育过孩子,属于她的生育权还在,且两人再婚新组的家庭中也未超过两个孩子,这种情况下的确是可以通过申请再生一个合法的计划内孩子的。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双方前婚姻的离婚判决书、男方两个孩子的准生证、入户证明、女方的未生育证明等到计生部门申请再婚生育证,通过就可以生孩子了。
男方的两个孩子都必须是合法的计划内人口,否则申请再婚生育证就难度很大。因为如果男方
在前婚姻中存在非法生育的情况的话,申请再婚准生证时除了要提供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回执之
外,也会增加审批的难度。

男女在前婚姻中已经生育过两个孩子,本身属于他的生育权已经使用,他再婚后是没有再生合法孩子的权利的,而女方虽然是再婚人仕,但因她在前婚姻中并未生育过孩子,属于她的生育权还在,且两人再婚新组的家庭中也未超过两个孩子,这种情况下的确是可以通过申请再生一个合法的计划内孩子的。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双方前婚姻的离婚判决书、男方两个孩子的准生证、入户证明、女方的未生育证明等到计生部门申请再婚生育证,通过就可以生孩子了。
男方的两个孩子都必须是合法的计划内人口,否则申请再婚生育证就难度很大。因为如果男方
在前婚姻中存在非法生育的情况的话,申请再婚准生证时除了要提供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回执之
外,也会增加审批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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