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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联系不上怎么办,我是学生,不怎么懂?

178****0025 江苏-无锡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0.05 17:20:16 422人阅读

欠债人联系不上怎么办,我是学生,不怎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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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2929条

你好,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欠款返还,具体可以联系本律师微信(同电话号码)

2020-10-06 10:5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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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834073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6042条

可以起诉追讨委托律师为你起诉

2020-10-05 22:3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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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57941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34731条

自行决定要不要起诉。

2020-10-05 17:20:43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433条

起诉

2020-10-06 09:25:00 回复

可以起诉下落不明的债务人。
1.时间上,债权人需要在3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债务人。
2.起诉时债权人需要持有借据等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
3.债权人可以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债务人的财产,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
行动建议:
到法院起诉失踪债务人应注意以下三点:
1.需要提供债务人完整的身份号码和户籍地址。
2.无法提供的,可以委托律师查询信息。
3.借贷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权: 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务: 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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