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有享受同等待遇的权利,空调坏了可以让对方换房或者是修好,但是不能让酒店赔偿。
比如更换房间,比如协商处理达到双方都接受的理想状态,再有如果确实是需要空调必须时段比如夏季或冬季,酒店有必要设施却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确实没法说了。
投不投诉决定权在于你,服务行业就这样你只要认为你在酒店花的钱没有得到相应的满意服务或者妥善解决你都可以投诉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家具电器在正常使用下损坏,由房东负责维修,所以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约定承担维修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你们当初另有约定。 问题: 我大学毕业后一直是租住别人的房屋。去年,我向房东A租了一套一居室,家具和电器都是A提供的,为此他还每个月向我多收取50元的使用费。 但最近洗衣机坏了,无常使用。我向A反映了好几次,要求他尽早修好。可A一开始说没有时间修,后来竟然说洗衣机是我用坏的,应该我花钱修理。我认为既然东西是A的,而且他还向我收取了使用费,就应该有修理的义务。 请问房东A有维修电器的义务吗 回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你们当初另有约定。从你说的情况看,A不仅收取了你的相关费用,又未与你事先约定由你承担维修义务,因此,你可以要求A维修洗衣机。另外,你也可以自行维修,其维修费用则由房东A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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