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房子被规化了建绿化带能赔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道路红线一般是指道路用地的边界线。有时也把确定沿街建筑位置的一条建筑线,即建筑红线,它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也可退于道路红线之后,但绝不许超越道路红线,因为在道路红线内是不允许有任何永久性建筑的。道路红线54m应该包含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分隔带及人行道,道路外侧房屋距离道路红线的距离不是一个定值,各地规划要求的建筑退让红线距离标准不一样,且不同道路及周边地块用地性质不同退让红线宽度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想知道建筑物需要退让多少可到当地规划局询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建对于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建成其他建筑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处理:
1.找出你的购房合同,看看关于绿化你跟开发商当初达成的什么样的协议,如果跟合同不符你可以他违约,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一并解除合同。
2.或者根据物权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同管理与使用,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开发商违建相关惩罚措施
一、小区绿化地带被开发商违建楼房的,小区业主可以在收集证据后去当地城乡规划局和建设局反映维权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建对于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建成其他建筑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处理:
1.找出你的购房合同,看看关于绿化你跟开发商当初达成的什么样的协议,如果跟合同不符你可以他违约,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一并解除合同。
2.或者根据物权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同管理与使用,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开发商违建相关惩罚措施
一、小区绿化地带被开发商违建楼房的,小区业主可以在收集证据后去当地城乡规划局和建设局反映维权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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