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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有退休工资,每月4000左右,现在

136****8018 江苏-连云港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9.07 10:16:12 382人阅读

你好陈律师,我爷爷有退休工资,每月4000左右,现在人去世了,国家一次性补的工资和安葬费找谁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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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并未规定父母有退休金,子女就不需要赡养老人了。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老人的退休金是老人的合法收入。不能替代子女的赡养费。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以母亲有生活来源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以上说明老人有退休金子女也应给赡养费,只是赡养费给付标准与没有退休金及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同而已。

2020-09-07 10:37:12 回复

你好,这个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看。

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三)康复治疗费、
(四)辅助器具费、
(五) 停工留薪待遇、
(六)护理费、
(七)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其中,八级伤残补助金共30个月,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由社保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支付)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时社保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建议你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保护你的权益不受侵害。申请仲裁前建议先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本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全面丰富的法律实务处理经验,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我。

职工构成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rnrnrn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浙江省该两项标准均为4个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rnrn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rnrn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rn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rn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n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nrn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n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n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nrn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rn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nrn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n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rnrn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nrn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nrn《社会保险法》rn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n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rn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r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r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r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r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r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nrn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rn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rn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n(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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