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解答如下,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解答如下,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遇到不能私下解决的纠纷时,我们一般会选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纷争,在法官调解下,鉴定调解协议书,那么私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又有怎样的效力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我们可以向侵权人寄送索赔函,要求对方来进行赔偿,说到索赔函,大家知道索赔函该怎么写才有效呢?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不同类型的索赔函范文,给大家阅读参考。
现实生活中,如果由于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侵权人要求索赔,说到索赔,大家知道索赔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一个工程的索赔应该怎么赔付流程了解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解决这些疑惑问题。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