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规划局窗口的工作人员说的没错,办理《土地使用证》大致的程序应该是:1规划部门按规划给未出让的地块出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然后将图纸交由国土部门征地和规划(,有很多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上的建设单位都是土地储备中心);2国土部门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进行征地和挂牌出让;3项目业主摘牌成功签订出让合同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办理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你遇到的这个问题在我们这边算是比较普遍,往往第3步都被国土局直接忽略了,很多都是直接跳过第3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这个补办因该不是很麻烦,我们这边需要这些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报告3土地证4相关核准或批准文件(就是发改委下的立项批文之类的)5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或地形图
对于公共设施用地能否抵押?麻烦详细说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用地的分类代码用地名称内容R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C公共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公共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W仓储用地普通仓库用地、危险品仓库用地、堆场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港口用地、机场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道路用地、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用地、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G绿地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D特殊用地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E水域和其他用地水域、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
您好,关于深圳安居房能卖吗?麻烦详细说一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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