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若一方没用该如何举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若一方没用该如何举证

甘*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个人债务咨询 2020.08.25 00:46:41 325人阅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若一方没用该如何举证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乌兰察布盟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乌兰察布盟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之我见《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只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举的其他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一律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两种情形例外: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务人或债务人的配偶对此能够证明的,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

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现实生活中有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协商搞假离婚。通过离婚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其中一方所有,而将夫妻共同债务约定全由另一方清偿,致使债务人债务无法追回。如果将夫妻为逃避债务搞假离婚事实的查明责任交由,难度可想而知,而且在经过缜密的审理后,未必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俗话讲事实上的真相永远不为当事人之外的人所知,值得信赖的只有证据上所反映的真相。因此,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严格遵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即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财产流转,又符合日常家事代理的基本法理。但现实生活当中,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当事人在离婚前,尤其在夫妻因感情矛盾分居期间,随着夫妻感情不断恶化,夫妻间权利义务的履行阻力越来越大,伴随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逐渐瓦解,实际表现为双方对彼此财产默示约定互不干涉。在此期间,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假造借贷纠纷,由夫妻一方向他人出具借条,由债权人向人民夫妻双方,此债权人往往为出具借条一方的近亲属或好朋友。由于借条真实,出具借条的一方完全承认借款事实,虽然未在借据上签名的一方否认借款事实,却很难举出相反证据,往往以判决方式责令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连带清偿。然后夫妻一方在此后的离婚诉讼中要求确认该债务双方所占的份额。鉴于有生效判决的认定,在离婚案件中不能再否定该债务的真实性。即使没有生效判决的认定,如果是债权人在夫妻离婚后才要求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由于《解释二》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己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离婚后,债权人凭着真实有效的借条,仍然能够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未在借条上签名的一方,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在偿还债务后向另一方追偿。但是行使追偿权的依据和标准是离婚协议或的法律文书(其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如何承担),那如果双方根本就没有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该笔债务的,对该笔债务的分担就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此时,未在借条上签名的一方任然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判决结果也极可能是平均负担债务。《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是预通过对夫妻内部对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再次区分,期望通过划分对内与对外的承责基础来保障夫妻个人利益,但是再次区分的依据又是什么所以在实践中未在借条上签名的一方极难成功追偿。因此,如何保障夫妻个人利益,成为审判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基于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存在高度抽象性,导致法律实践操作的困难,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以其内部约定或判决来对抗债权人的现象经常发生,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大量事实发生的背景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出台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针对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作了规定。但对这一司法解释的理解,应该以《婚姻法》四十一条为基础,回归立法,并忠实于立法,第四十一条内容概括出了共同债务的重要特性——“负债的目的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必须考虑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判断可采用以下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夫妻是否共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该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对此应享有抗辩权。举债一方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对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利益所负应当作出合理的解释,即其对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合意或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综上所述,我建议《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应当改为:“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离婚后,债权人认为是原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原夫妻双方主张债权的,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

2020-08-25 00:48:41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此规定基本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处理原则。第二,判断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主要有以下两个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借据的格式
160058人阅读

借条在民间借贷中十分常见,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确保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很重要,那么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正规借据应该怎么写,手写借条的标准格式是什么,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贷款申请书范文
20310人阅读

贷款买车、贷款买房这些都十分常见,贷款消费已经十分普遍,那么银行个人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养殖扶贫贷款申请书怎么写,以及个人汽车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详细为你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借据怎么写
15911人阅读

在借钱给别人时都要立个字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据,那么借据应该怎么写呢,那么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现金借据怎么写,以及抵押借据怎么写等内容 ,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一起了解一下吧!

欠条格式范本
61669人阅读

在生活中,会遇到亲戚朋友找你借钱的情况,谈钱不一定会伤感情,但是写欠条留存也非常重要,避免以后麻烦,今天律图百科栏目,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欠条格式范本,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的标准格式
387466人阅读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借款人。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