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的做法是:
(一)双方拥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三)即使夫或妻一方对财产的处理行为未经与另一方协商,如果第三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处理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该处理行为也是有效的,这是为了保障第三方的利益。
解答如下,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的做法是:
(一)双方拥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三)即使夫或妻一方对财产的处理行为未经与另一方协商,如果第三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处理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该处理行为也是有效的,这是为了保障第三方的利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200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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