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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是农村的房子宅基地名是我爷爷的名我爷爷和我爸爸都不在了我想改我名字能改吗?

133****1657 北京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17 14:56:41 373人阅读

你好 我家是农村的房子 宅基地名是我爷爷的名 我爷爷和我爸爸都不在了 我想改我名字能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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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原则上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无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原则上有遗嘱 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2020-08-18 12:42:07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6058条

你好,可以,找村委会办理。

2020-08-17 15:43:08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2207条

可以申请

2020-08-17 14:59:14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建议申请。如问题没有解决,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2020-08-17 16:48:02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4433条

您好,应该是可以的。建议您去您村委会或者您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科询问一下。

2020-08-17 15:42:48 回复

房产登记在爷爷名下,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爷爷奶奶过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宅基地使用证》使用者姓名方法:
一、土地登记
1、办理程序:?受理地籍调查审核报批注册登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2、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一份)、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一份)、土地使用登记表(一份)、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土地变更登记
1、必须提供上述全部资料。
2、变更登记须村委出具证明。(提供双方情况)
3、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协议并由村委盖章。
4、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扩展资料: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三、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四、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你好,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根据你爷爷不在了他的宅基地怎么办这个问题建议你到当地土管所咨询一下。房产是可以继承的,也是可以过户的,费用也不高.到当地的土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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