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婚姻法修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离婚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真的能多分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无过错方财产分割是否真的可以多分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解答,根据我国的新婚姻法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首先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得出来,对于夫妻财产分割首先遵从约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的,按照书面约定来分割,如果没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一、婚姻法上所谓过错方是指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情况,除此之外,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行为,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养小
三、,嫖娼等都不属于婚姻法上的过错,而是属于道德约束的范围,记住,法律和道德不一样,道德管的比较宽泛一些,法律只管很小一部分的行为,不能将道德的事情和法律的事情混为一谈了。
二、如果夫妻一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那么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照顾无过错一方,适当多分些财产,具体比例由掌握,一般从6--8成不等,但是绝对不能净身出户,一分钱不分割给对方,法律没有如此规定,法官也不会如此判决,因为你要保障人的生存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以上就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照顾无过错方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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