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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找公司有用吗?员工该怎样进行维权?

肖* 黑龙江-牡丹江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6.13 11:53:22 445人阅读

弟弟没有什么文凭,只能在工地当一名普通的工人,以前工资一直照常发放,今年不知什么原因,工资迟迟未发,老板一直拖欠,麻烦问一下老板拖欠工资找公司有用吗?员工该怎样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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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如果说对于工资打欠条想要有用的话呢,则必须要符合以下的要件:
第一,欠款双方的身份信息;
第二点,是欠款的具体金额;
第三点,是欠款的事实。也就是说要对老板拖欠工资的这个事实有一个比较详尽的描述,如果没有这些要件的话,那么这个欠条是在法律上不一定会产生法律效力。当没有这个欠条存在的情况下,工人要向老板主张工资的话呢。则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第一点,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劳动投诉;第二点,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说在欠条不具有合法性的或者说不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的这种情况下,向公司主张工资则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这一个前置程序才可以向法院进一步提起诉。如果说在一个合法有效的基于工资所产生的欠条的情况下,可以拿着这个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老板归还这个工资。当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从入职起1年内如果你发现公司并未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还可以在主张工资的时候,同时主张由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个是应该减去公司已经支付的工资,应该这是一个差额。而且你在公司工作的过程中,会有一个公民的补偿,如果你基于老板拖欠工资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还可以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0-09-30 05:3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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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1次,实行周、
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5日内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

2020-06-13 12:06:22 回复

如经劳动者催告,单位仍拒绝支付加班工资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电话12333),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方法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一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拖欠劳动报酬等争议的行政救济】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扩展资料:
可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老板拖欠辞职员工工资怎么维权: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行为,这时候劳动者的办法就是及时进行维权。电话12020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劳动者依法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提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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